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223号...
《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32.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进行了规定,劳动者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随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视损失大小,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的范围包括: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以外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合法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5、用人单位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包括: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禁止义务的,责令停止;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予以赔偿。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并承担被侵权人因调查侵权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