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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也就是说,即使是婚前房产,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也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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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也就是说,即使是婚前房产,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也不需要缴纳契税。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房产证上加名字不交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所谓“房产证加名税”,实质上就是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均需要缴纳契税。 将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共有的契税政策定为免征,具有合法性,免征并不是不征,免征通常是基于某些特殊考虑,有期限,契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财政部规定的项目属于减征或免征契税的范围。
1、婚前加名字的情况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如若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则需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在领证之前赠予的话不划算,如果你俩将来掰了,因为是基于婚姻关系成立的赠予你是可以要求撤销。 2、婚后加名字的情况 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在领证之后赠予,税金就省不少。这时的赠予如果不约定份额,则认为是共同共有。假若以后不幸离婚,你可以主张分得应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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