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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房产证处于抵押状况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只能是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的,夫妻之间也不行;除非受让方也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方式进行产权过户。2、如果不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抵押贷款,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话,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办理,否则是不行的。
1、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房产证处于抵押状况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只能是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的,夫妻之间也不行;除非受让方也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方式进行产权过户。2、如果不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抵押贷款,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话,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办理,否则是不行的。
是的。现在已经两证合一了,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的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既然过户后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就代表了原土地证已经失效了。如果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则原土地证和房产证依然有效。买卖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当事双方共同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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