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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房时是必须要交维修基金,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 2、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的主体结构、公共部分和设施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房屋主体报告内外城中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分包括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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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维修基金是为了维修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而设立的基金。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但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绿化、供水、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管理的城市道路、公共排水、环境卫生、公共绿地、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设施设备,不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需要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的,由物业管理单位提出使用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相关业主同意,并由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定。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以及中修以下的维修和更新费用,从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商业用房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性收入中列支,不得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因人为损坏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的,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得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4.物业转让时,原业主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剩余款额一并转让给物业受让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所谓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所谓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住宅区的公共部分、共享设施、设备。具体来说,公共部分是指与单个住宅所有者或单个住宅所有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所有者共有的部分,包括住宅基础、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室外墙面、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享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池、井、非经营车场车库、公益文体设施和共享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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