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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不一定同时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第3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雇佣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一用人单位克扣你们报酬的行为显属违法. 二如你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则理应将档案退还给你们. 三现在公司拒绝支付报酬并扣押你们的档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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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去遵守,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违反签订的劳动和同,均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如果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辞退劳动者,并要求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合同,也要在一定情况下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在一定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我和小王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王和我父亲的公司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还是我私人名义和小王之间的劳务关系? 应该属于劳动关系,虽然是以你个人名义聘请的,但是主要还是给公司工作,你父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你又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 2、既然我父亲的公司并没有和小王签署国劳动合同,税单和工资单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我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说明小王搞错了对象?这件事只是我和她两个自然人之间的纠纷呢? 你可以以此作为你公司的抗辩理由,但是估计仲裁委员会很难采纳的。 3、我应该支付小王多少工资?是否需要帮她补交四金? 工资当然要按照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比照以前发放的标准,如果确认你们属于劳动关系,肯定就应该给补社会保险的。 4、由于小王的突然离职,没有交接工作,给我造成了损失,我不得临时高薪聘用其他员工接替她的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她给予道歉和赔偿呢? 可以要求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道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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