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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
进行商品买卖短斤缺两算诈骗罪,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可以按照实际的涉案金额来确认量刑标准,存在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形,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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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货属于诈骗罪立案标准,卖假货价值三千多元构成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欺诈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一条欺诈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上的,应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金额大、金额大、金额特别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有人利用买卖东西缺斤少两的行为累积诈骗了超过50万人民币,这个属于交易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查证属实,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并且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四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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