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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在企业管理中需要有一个关键依据——考核制度来认定,考核制度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用工双方明确岗位职责,二是管理方履行告知...
1、单位如果要辞退劳动者,应当要有合法的理由; 2、如果以因不能胜任工作理由辞退,应当由单位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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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被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正式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3、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怀孕女工是不合法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一般不能将其直接辞退,而是要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如果员工仍然不能胜任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予以辞退,并且还要支付给员工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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