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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承包土地,必须有当地户口。已经迁出人员,就没有权利参与土地承包了。...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2008年以后,你原来的村子没有调整承包经营地的,应当还有。一、其实你的提问,让人很疑惑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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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依据上述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如果不是全家搬迁落户的,可以保留承包地继续经营耕种。
迁入城镇户口,原则上农村的土地应当被村民组织收回。
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a、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b、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c、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d、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e、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3、二轮承包全家已经转入非农户口的承包地的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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