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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劳动部《关于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条规定,公司工作日安排劳动...
如果用人单位有足够的理由证明这种情况不变更劳动合同,就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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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对身体条件是有限制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乙肝属于传染性疾病,不能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员工不同意调岗,依照法律规定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给员工下达通知告知他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及单位的规定不符合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所以,才给其调岗。员工仍拒绝的,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可以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没办法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一)未按照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准备劳动合同、加班证明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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