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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平板玻璃不属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XX《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04]73号】所规定的建材产品,因此,不得按照财政部、XX《关于...
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采用即征即退方式享受优惠政策。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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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采用即征即退方式享受优惠政策。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方式享受优惠政策。
1、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采用即征即退方式享受优惠政策。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方式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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