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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时,开发公司和业主均无权出售停车位,即使是对外出租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也应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收益用于小区停车位...
住宅区地下停车位能否买卖,一般有三种类型的住宅区停车位,包括产权停车位、人防停车位和无产权停车位。第一个最简单,产权是谁的名字。第二种是最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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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车还需要支付住宅区的停车费。1、虽然车位是业主自己的,但是车位线,还有车位挡,以及停车场日常的监控设备这些都需要额外掏钱的,所以需要业主每个月缴纳管理费来进行维护。2、所有者的车停在住宅区的停车场,房地产公司为了安全起见,雇用警卫24小时巡逻住宅区,巡逻中发现车没有锁,窗户没有关,注意所有者。另外,一些非法者晚上打破窗户偷财产,这些都需要房地产管理,所以所有者需要额外支付管理费。3、一些住宅区为了安全起见,有两个出入口,一个是行人出入,另一个是汽车出入,实现人车分离,最大限度地保证安全。而且停车场每天都需要人来清理,这些服务和管理都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所以需要额外收费。
小区地下停车位权属的确定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
如果在没有满足业主需要的情形下,将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不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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