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
申请不执行仲裁决,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被裁双方的身份信息,申请不执行事项,申请不执行事项的事实和理由,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要执行。即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还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期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书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出示居民身份证明的法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3、生效法律文件原件复印件4、双方发送复印件5、申请执行人可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和解、征收执行金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许可。
1,依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在美国本土做出的,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所做出的裁决,可以在我国申请执行。 2,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 3,《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八十三条国外仲裁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以下是对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申请书的回答,希望帮到你民诉法修改后,各地法院对此问题规定不一。以前,一般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由执行局自己的裁决合议庭裁决,裁决后一般赋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很多裁决不予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复议后又裁决驳回不予执行申请。现在不少地方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分立,由其它部门审查,这样就没有规定有复议的权利,裁决不予执行就终局裁决。也有法院裁决不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不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然后法院将裁决不予执行理解为一个执行行为,这样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而执行异议根据民诉法202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这样,间接取得复议权,可能上级法院裁定驳回不予执行申请。同时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都是中级法院,那么申请复议,就只有到高级法院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