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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一般应按人身损害办理。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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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工人自己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你的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
一、雇主进行赔偿。 二、基本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继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整容费等。 三、此案的关键在于证据的获取上。病历只能证据受伤的事实,不能证明是为什么受的伤。 四、本案的诉讼时效为1年,超期将丧失胜诉权。 五、伤残赔偿,是根据农村或城市户口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的,若符合法律规定标准,农村户口也可按城市户口来赔。 八、我擅长人身赔偿案件的处理,若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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