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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索赔须注意 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
工程索赔需要注意问题: 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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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需要注意问题: 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会丧失索赔利益的实现。 3、施工索赔实现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 4、施工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即成为工程,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是施工索赔最后的救济手段。
工程索赔注意事项包括: 1、索赔时效,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立即索赔。 2、索赔证据是与索赔成败有关的关键。如果索赔谈判失败,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当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延长工程日期,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近年来,许多工地因为施工过程对工人造成损伤,造成工伤事故,引发双方矛盾。在发生工伤后,如何向工地负责人合理索赔是人们所关注的话题。那么工伤补偿有哪些,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今天就由的来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工伤赔偿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9、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总而言之,工伤补偿包含的内容非常多,根据具体工伤情况的不同在计算赔偿金时也会有所不同,最为常见的就是就医费用和伙食费,这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抚恤金的多少也有专门的规定,我们只需按照规定合理索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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