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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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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能以未完成劳动定额为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按照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那么,这样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以未完成劳动定额为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并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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