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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证明人需要是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口头遗嘱证明人为继承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定继承人证明,对于继承人证明遗嘱,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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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证明材料有见证人的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材料。订立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危急情况消除后,当事人需要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遗嘱取代口头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办理遗嘱公证不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订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不是共同行为,公证遗嘱除了公证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根据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的证明材料有见证人的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材料。订立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危急情况消除后,当事人需要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遗嘱取代口头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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