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的问题不专业,不知道到底想问什么,概括回答吧。r贷款买房流程: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
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预告登记”和“房产登记”有着相似的面孔,因此极易被购房者混淆,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那预告登记与房产登记区别有哪些呢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你的表述,是的,不变更登记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1、封面名称 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扉页盖章 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过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体,而下一步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变为了登记机构,因此不动产权证书取消了套印,直接盖各登记机构的章。 3、扉页增加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4、内页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证书的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为今后可能以“宗地单元”为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奠定基础。 5、附图更全面 在附图方面,房产证只有房、地两个附图,而不动产权证书则会逐步将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标注出来。
关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房屋登记办法》是有效的,没有废止就继续有效,但是一般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准,后面还有一个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实行的是“属地管理+”,体现在分级管理和协商办理及指定办理上。《细则》的登记程序中没有询问,这并不意味着询问不作为登记的必经程序。询问的记载,可以在受理意见、审核意见中注明,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询问笔录。《细则》关于委托面签和公证的规定更明晰,未要求涉外委托书全部认证或公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的种类、方式、情形、内容、期限明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1人已浏览
621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