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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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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您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 您有权索要08年2月至08年7月的双倍工资补偿,但是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只有发生中断的情形才可以主张。 同时,按照您的工作年限,您可以主张每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半年到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给付半个月工资。 您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之前的保险。 如果单位未主动支付上述款项,应当按照50%-100%的标准加倍支付。
应该支付。工伤期间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工伤,员工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按时支付,单位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同时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期间,单位应该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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