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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限制的人员以及范围符合法律规定,且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则条款有效。...
在劳动者的在职期间是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并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生效。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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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的“其他约定条款”已经明确表述了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是否确有附件已经不重要。双方已经约定的事情单方不能直接终止,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变更。保密条款是纯义务性的,对方不需要支付你相关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是有补偿的,你在离职后24个月之内不得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情况,对方每月支付你600元。个人认为对方提出的条件是可以考虑的,可以要求对方和你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原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不再履行,这样你们双方可以做到不再有任何牵连。
1、竞业限制协议中能约定到期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将竞业限制的期限约定在二年以内,并且约定期限届满后协议解除。若劳动者守约的,单位需要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若劳动者违约的,则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里的“其他约定条款”已经明确表述了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是否确有附件已经不重要。双方已经约定的事情单方不能直接终止,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变更。保密条款是纯义务性的,对方不需要支付你相关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是有补偿的,你在离职后24个月之内不得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情况,对方每月支付你600元。个人认为对方提出的条件是可以考虑的,可以要求对方和你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原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不再履行,这样你们双方可以做到不再有任何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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