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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已经认定了经济损失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不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却仍然错误认定了被告人存在加盖新章和陪同有关人员到职能部门盖章的滥用职...
滥用职权罪无罪辩护: 1、首先熟悉案情,掌握案件的整体情况; 二、确保自己手中有足够的证据; 3、谨慎决策,注意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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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村干部滥用职权无罪辩护词的状况,我的解答方式:村干部滥用职权,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村干部所作的决定,并赔偿村集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滥用职权无罪的辩护词通过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滥用职权罪的要件比较明显,建议做罪轻辩护
上级政府.纪委都可查处,严重的可能触犯法律。 参见下列法律条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释义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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