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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劳动者会遇到这样子的情况,公司无故降职降薪,一则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也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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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二种情况下,能够未经员工认可就变换,隶属法定调岗事由。 第一,员工得病或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这时,用人单位能够“另行安排工作”。“另行安排工作”就表明其原职位、劳动报酬将被调整。 第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这时,用人单位能够调整其工作职位,与此同时,薪酬也能够被调整。除了上面二种情况,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职位、劳动报酬进行调整,就需要与员工进行商量了。即使“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也要进行商量,方能调整职位和劳动报酬。
1、调整和克扣是两个不同的关系,要明确为什么调整?2、社保不是按本人的工资标准进行缴纳,是按统筹地区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当然如果自愿,可以按300%购买。3、禁业补偿金,双方在合同中约定;4、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本人工资;5、赠与的期权按双方的约定处理;6、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同等职位的工资待遇发放;7、奖金按公司规定发放。
如果劳动合同有了明确的工资约定,企业是不能单方面要求降薪的,这种情况企业构成违约,员工可以要求按合同履行,或者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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