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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
1、企业破产清算中有抵押担保的,企业可以通过清偿债务取回抵押物,然后将抵押物变现,用于清偿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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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
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质权的清偿顺序要优先于债权,即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1、企业破产清算中有抵押担保的,企业可以通过清偿债务取回抵押物,然后将抵押物变现,用于清偿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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