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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根据约定的条件交换成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依法...
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在于: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等。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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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在于: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等。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可转移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发行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2、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 第八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应当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发出换股指令,指令视同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认可的解除担保指令。 第十一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换股、回售、赎回、登记结算等事项,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可转换债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的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通常是转换成普通股票!可交换债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时期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不同之处在于一: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二:试用的法规不同三:发行的目的不同四: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五:股权稀释效应不同六:交割方式不同七:条款设置不同;!
1、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等。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可转移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发行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2、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 第八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应当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发出换股指令,指令视同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认可的解除担保指令。 第十一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换股、回售、赎回、登记结算等事项,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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