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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支付当月的工资,不能以公司的工资制度进行抗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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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合同经济补偿金离职工资、押金经济补偿必须性结清用单位随意扣减劳关系双依解除或终止劳合同用单位应解除或终止劳合同付清劳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关系双依解除或终止劳合同用单位应解除或终止劳合同付清劳者工资根据《华民共劳合同》规定第五十条用单位应解除或者终止劳合同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合同证明并十五内劳者办理档案社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者应按照双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单位依照本关规定应向劳者支付经济补偿办结工作交接支付用单位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备查第八十五条用单位列情形由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报酬低于低工资标准应支付其差额部;逾期支付责令用单位按应付金额百五十百百标准向劳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合同约定或者家规定及足额支付劳者劳报酬;(二)低于低工资标准支付劳者工资;(三)安排加班支付加班费;(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合同未依照本规定向劳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支付当月的工资,不能以公司的工资制度进行抗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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