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
船舶经营租赁合同又称船舶转移占有租赁合同、光租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或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转租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仍分别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1、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上进行添附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未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为非法行为,以侵权对待,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当然,承租人也可以与出租人事后协商添附物的归属。 2、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添附为合法的添附行为。如果双方已就添附物的归属作了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能够拆除又不影响其价值的,在租赁关系结束时拆除;不能拆除或拆除会影响其价值的,添附物可以归出租人所有,而由出租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