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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作了补充性规定,其中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
单位违法解除,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和其他待遇,要看具体情况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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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作了补充性规定,其中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因此,如果女职工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怀孕离婚没有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不包括怀孕这个条件。
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第42、47、87条)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根据我国《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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