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⒈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⒉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
⒈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⒉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
所有权保留与物权转移登记的对抗效力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此时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否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直接影响所有权保留的效力。如甲将价值20万元的汽车卖给乙,约定分2期将款付清后该汽车的所有权即归乙所有,而在交付汽车时,甲将汽车的产权过户到乙的名下,但乙未按约定付款,此时,该合同中的保留条款是否具有对抗效力。笔者认为,虽甲、乙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但标的物汽车所有权的转移以过户登记为要件,因此,甲将汽车产权过户到乙的名下,从法律意义上看,汽车的所有权已归乙所有,故甲、乙所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当为无效条款,甲所主张的所有权保留不予支持。当然,乙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可依据合同追究乙的违约责任,并主张乙偿还尚未付清的价款。
物权法》第9条对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做出了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例如,进行房屋买卖,只有进行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房屋所有权转让才发生效力,受让人才真正拥有了对房屋的所有权。所以,进行不动产的买卖或处置时,一定要注意只有依法登记不动产物权才会真正被设立、转让、变更或消灭。-当然,法律也规定一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变更或消灭不以登记为行为生效要件,这些例外情形主要有: (1)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非因法律行为的一些特殊情况,如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但是要注意,以上情况获得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就需要办理登记了,未经登记,则不发生物权效力。 (3)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对宅基地使用权就没有规定必须登记才发生效力,《物权法》只是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1,878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