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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可以买卖,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买受人不能取得车位的所有权。依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车位是没有产权证的,被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应当由当事人进行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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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位原则上是没有产权证的,建筑区划内,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人防车位一般没有产权证。 (2)列入公摊的面积的车位没有产权证。 (3)小区空地的车位没有产权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1、车位是没有产权证的,被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应当由当事人进行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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