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撇不清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怎么都会有连带责任,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确定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关系,构成母子关系,那么子公司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是,属于分公司的性质,那么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 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5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3,626人已浏览
1,5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