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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职务行为的过程中误伤工友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不是履行职务行为的,不属于工伤。如果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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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上班期间误伤工友,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属于意外情形,工友依法被认定为工伤,且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连带责任就是根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对他人的责任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最常见的就是借款担保, 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出借人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法院就可依照担保合同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而担保人有偿还能力, 法院就可以执行担保人。 还有一种就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连带责任。 比如承包人没有资质承包了某项工程, 某人在承包人承包的工地干活发生了人身损害, 法律就规定了发包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时受害人就可以起诉承包人和发包人, 法院依法判决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样当承办人无力支付赔偿的时候, 法院就可以执行发包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到了,相关的债务人仍旧没有履行债务义务,我们可以去法院诉讼,建议请一位律师。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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