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申请公租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具有市城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2)与市就业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市没有自己的住宅和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结婚分室居住困难,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4)申请时,市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等其他住宅保障政策申请公租,必须按照以下手续(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申请,也可向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申请。(2)提交资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查通过的,运营机构必须发行登记证明书,向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申报。(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5)轮流供应。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根据住宅供应等情况实施轮候供应制度。
申请人持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困难家庭,不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