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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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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九)经济补偿等费用;(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1、你是劳务派遣人员,你有用工单位是劳务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你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公司,而非用工单位。2、你的辞职是无效的。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其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只有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不能直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是否解除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也无权接受被派遣劳动者提出的辞职申请,接受了也是无效的。3、你的要辞职,必须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才有效。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可以百度搜索,自己查看。4、所以建议向劳务派遣单位递交辞呈,待劳务派遣单位准许后,可到新单位上班,这样就不用受提前三十日的限制了。5、如果你仅仅要想改变用工单位,保留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份,应当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改变用人单位,方可。6、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一般情况你与更好的去处单位是不会阻拦的,如果时间紧,你可以于单位人事部门协商,让手续走的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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