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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 2、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
不同城市报销时间限制是不同的,例如现行深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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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异地急诊住院后,应及时(一般要求60天内)持医保卡、身份证、急诊门诊病历、住院结算单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入院通知书、出院通知书、药品清单等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其所发生的医疗费,按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即可。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外出期间患急症需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急诊范围、标准和条件(传染病必须是首诊)或急诊观察住院连续留观时间在24小时以上(急诊抢救死亡者除外)。急诊住院医院原则上应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如果是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医保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挂号费、院外会诊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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