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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有房产证。但涉及很多的问题:1、短期内不能办理,我的项目还有一个月就5年了。但现在也不能办理,原因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
棚屋区改造有房地产证明书。《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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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个问题,棚户区改造有房产证。但涉及很多的问题: 1、短期内不能办理,我的项目还有一个月就5年了。但现在也不能办理,原因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子,冲击房地产市场。 2、缴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金改造完棚户区,正好资金链不健全的时候,是不可能负责老百姓这部分的税款的。因为房地产没有销售业绩啊,没有销售出一套房,但棚户区改造老百姓是要缴纳契税的啊,怎么定这个标准呢?比如定按照10000元没平米缴纳契税,老百姓缴纳了,但房地产也得跟着缴纳很多的税款啊!房地产既没得益,还得赔上税款,傻瓜才会掏这个钱呢!所以税款没那么容易定下来。 3、改造后因此而产生了许多的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政府怎么收这部分房子的税呢?肯定要定高税价,因为这部分也属于时代产物,是暴利啊!所以政府也很难定这部分的税赋。
棚户区改造是一种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棚户区改造有房产证。棚户区改造房产证和商品房商品房地产证明书没有区别,第一次发行的生产证明书上有搬迁房间三个字,转卖一次后登记的生产证明书上没有搬迁房间三个字。
约定违约金的比例在法律中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很多人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即要看其是否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合同法》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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