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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健在的房子赠与女儿

2021-10-26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三条的规定,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此,房地产赠与人与赠与人之间必须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在住宅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当然,赠与人也可以直接向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赠与是单一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得到赠与人的同意就可以成立。根据财税(2009)78号,近亲之间的免费赠与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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