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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
员工生病待遇:首先,对于员工来说,病假是有薪假期。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因病需要停止工作和医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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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直系亲属死亡在外需要本人前去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对企业职工的一般事假,由于职工在进行加班加点工作时,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律不发给工资。对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由于他们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这些人员请事假每一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天数的不计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请事假的,工资照发。探亲假工资: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职工有规定的探亲假期间,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照发工资。
1如果是工伤的话建议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按照工伤待遇享受;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3、工伤的待遇要比病假的待遇高,所以单位不想麻烦只想简单支付病假工资。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22条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律师提示: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0年3月17日劳社部发〔2000〕8号)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2008年1月1日之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因此,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80%就计算出每日的病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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