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签了霸王合同不是只有认栽。当签订霸王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可以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删除霸王条款,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
签了霸王合同的当事人不是只有认栽。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第二、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你这种被别人逼着签订了的霸王条款,是不属于你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当然是不合法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签订这些条款,就可以不遵守。
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用来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声明或者行业惯例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因此,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有学者下了这样的定义,所谓的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本人认为,霸王条款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违反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且损害格式合同相对人的条款。事实上,“霸王条款”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商家自身的长远发展。如果商家不是更多地考虑如何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而是把精力放在如何保护商家,损害消费者利益上,这样目光短浅的企业肯定走不了太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人已浏览
37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