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
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条件有: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再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在当地资讯网上进行公示。 2、发放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通知单》。 3、与取得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签订《租金补贴协议》。 4、对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根据房源情况组织公开摇号确定房号,与家庭签订《实物配租协议》,未取得住房的实物配租进行轮候,期间暂时享受租金补贴。 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廉租房要符合的基本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3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