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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
自动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损失,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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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给结算工资怎么办,要承担以下违法责任: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虽然有多种渠道维权,但笔者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单位没有岗位,当事人自愿离去,算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劳社函〔1998〕5号)有关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用人单位不给结算工资怎么办,要承担以下违法责任: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依据有关规定,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虽然有多种渠道维权,但笔者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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