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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两部分: 1、房屋A的车位价款; 2、房屋B,因B系婚前购买,因此应当参照你们的首付款出资份额确定你们拥有的房屋比例,...
关键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女方名下,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为男女双方共有,则要看女方父母出钱还贷款时是怎么说的。如果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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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的产权永远是你们两个的,卖后你也有权分钱。 2、即使他父母在婚前或婚后也出了资,仅仅是这部分资金属于对他儿子的个人赠与或是对你们两个的赠与。如他父母表明是对他儿子个人的赠与,仅能说明他父母出的那部分钱赠与给他儿子所有,卖房后首先将这笔钱划出来作为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余下的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3、以上赠与与产权无关。以上赠与是视为赠与,不需要相关手续。 4、既然他们无出资的证据,你可否认他们出了资的。 5、他们找媒体有用的话还要法院做什么?随他找就是了。你担心什么呢。
1、对于你们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应认定为共同财产,你和你老公共有; 2、双方家庭出的钱如果是借贷,则应为共同债务,你们夫妻共同偿还。如果是赠予,则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双方共有。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一般应认定为赠与。 3、如果你们离婚,原则上一方取得房子,取得房子一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如果都不主张要房子的,则共同变买或者委托拍卖,平分所得的价款。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情况,根据你所提供的这些信息,这个案件虽然从法律上公平,但从事实上对你有些不公。建议提供其他更多信息,寻找别的事实理由。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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