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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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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的这个财产如何分割,那么这里其实要先给大家讲一下,什么是同居关系?什么是夫妻关系?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那么夫妻关系是在办理结婚登记证的时候开始算夫妻关系,那么办了之后,双方之间会形成夫妻关系,以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个,这个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其实就是男女双方只要合意,你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是关系。同居关系跟夫妻关系一个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就两点:第一、双方不会形成夫妻的一个法律关系,第二、双方在同居期间也不会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法律关系。那也就是说无论你同居多少时间,你们仍然只是一个共同生活的一个男女,那么在这个同居期间所取得的所有的财产,仍然都归各自所有,并不会产生夫妻关系里面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法律效果。所以你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那么你就要算一下,自己带来了多少财产,在同居期间取得了多少财产,那么你就拿走多少财产。那么你同居期间没有共同这个财产的这样一个说法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但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另一方对其生前扶养较多,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 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若双方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则按照相关规定分配财产,如果双方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则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不算在内。看了上面内容小编提醒:同居关系一定要处理好,不要因为一些小事而闹分居,更不要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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