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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投诉时,乘客应提供本业务的出租车专用发票。出租车发票可以反映出哪辆出租车收到的发票,检查车辆是否正常运行。其次,提供出租车的车牌号码...
首先投诉时,乘客应提供此趟业务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出租车发票能够体现哪一辆出租车领取的发票,查询车辆是不是正常运营等。 其次要提供出租汽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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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投诉时,乘客应提供此趟业务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出租车发票能够体现哪一辆出租车领取的发票,查询车辆是不是正常运营等。 其次要提供出租汽车的车牌号码。车牌号码则是车辆的身份证明,能够追查到车辆的所有人和当时的驾驶司机。准备一份书面文字的投诉材料。写一份祥细的书面投诉材料,将投诉的内容,理由及乘客的联系方式写明确,以便日后联系。
目前市民投诉维权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拨打“12020”市政府服务热线,选择5号键“其他业务,交通投诉及其他业务”反映;二是拨打“12020”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三十条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充分利用12020、12020等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建立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收集制度。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并建立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第四十四条出租汽车不再用于经营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出租汽车配备的运营标志和专用设备进行回收处置第四十五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的投诉,应当在1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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