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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首先,在投诉时,乘客应提供本业务的出租车专用发票。出租车发票可以反映出哪辆出租车收到的发票,检查车辆是否正常运行。其次,提供出租车的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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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投诉时,乘客应提供此趟业务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出租车发票能够体现哪一辆出租车领取的发票,查询车辆是不是正常运营等。 其次要提供出租汽车的车牌号码。车牌号码则是车辆的身份证明,能够追查到车辆的所有人和当时的驾驶司机。准备一份书面文字的投诉材料。写一份祥细的书面投诉材料,将投诉的内容,理由及乘客的联系方式写明确,以便日后联系。
首先投诉时,乘客应提供此趟业务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出租车发票能够体现哪一辆出租车领取的发票,查询车辆是不是正常运营等。 其次要提供出租汽车的车牌号码。车牌号码则是车辆的身份证明,能够追查到车辆的所有人和当时的驾驶司机。准备一份书面文字的投诉材料。写一份祥细的书面投诉材料,将投诉的内容,理由及乘客的联系方式写明确,以便日后联系。
目前市民投诉维权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拨打“12020”市政府服务热线,选择5号键“其他业务,交通投诉及其他业务”反映;二是拨打“12020”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三十条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出租汽车市场监管,充分利用12020、12020等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建立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收集制度。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企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信息,并建立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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