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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法人都是总公司本身。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一个人可以担任分...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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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2、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1、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 2、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 4、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可以的,在不违反公司的章程的情况下,一个人自然可以同时成为分公司法人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在很多这样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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