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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税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部分收入金额,由工资收入减去五险一金,再减去个税起征点的余额。对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我国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主要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有专门的统一的表可查询。
一、应纳税所得额=总工资-三险一金-免除额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快速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相应的税率和扣除额,以总工资5000元为例,以三险一金200为例{5000-200-3500}X0.03-0=39元为例,以三险一金200为例{7000-3500}X0.1-105=225元。
计算方法是:扣除三倍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个人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个人纳税月工资。然后以个人缴税月工资为基础,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本企业个人工作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按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但个人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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