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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行为必然产生公司股东的变更。不少公司知道股东变更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但疏忽了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变更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变更税务登记的证件和资料; 2.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6.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7.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8.其他有关资料。 二、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提交税务机关审核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以后,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详细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填表日期、变更登记事项及其变更前后的内容,并办理签章手续。 三、领取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及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表格及提交的附列资料、证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纳税人补正。对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内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纳税人应及时到税务机关领取重新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以及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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