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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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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偿顺序中的第一项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和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公司破产,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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