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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剖腹产属于难产。具体规定是: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每多...
是的。剖腹产是难产。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果难产,产假将增加15天。如果多胞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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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带薪休假的概念。带薪,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而和休息日(双休日)不适用带薪休假。第二,2月份过年的假期,其中2月18日至2月20日(除夕至大年初二)为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照常计算工资(不能克扣工资);剩余4天为休息日(双休日)调休的时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照常计算工资(不能克扣工资)。第三,一个月的工作日平均为21.75天。因此,日工资的计算为月工资除以/21.75。第四,请假,需要看是事假还是病假。若是事假,则用人单位可以有理由克扣当天的工资(或者折算年休假)。若是病假,则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时,只能克扣部分,不能全部克扣(具体标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可以折算年休假。因此,根据您的情况,若要计算2月份工资的。则最坏的打算就是2月份缺2天的工资,即月工资-2天的日工资;最好就是2月份整月工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参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你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休产假属于国家规定的享受生育津贴的范围。同时我个人认为,剖腹产属于难产的范畴,所以依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可以向用工单位请求增加15天的假期。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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