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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是指作为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母亲,所拥有的给孩子哺乳的时间。 它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时间内两次...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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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提的问题回答如下: 1、公司不给请哺乳假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详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2、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综上,你可因其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其赔偿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回答满意,
不合法。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部门涨工资,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休产假,给哺乳期的劳动者涨工资,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涨工资不违法,没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加工资,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休产假属于违法行为。《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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