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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 工作人员出差补助主要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必需费...
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 1、公司的出差补助的基本标准是企业的内控行为,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公司参照国家机关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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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3.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费开支标准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仍严格按照京财行(1992)1384号文件第二条执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市级单位经局级领导批准,区、县级单位经区、县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及各单位召开的订货、配件、物资分配、产品验收、鉴定、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原则上应由主办单位统一支报。如主办单位无法报销的,凭主办单位开具的收据在包干范围内据实报销。有关会场租赁费、会议公杂费、材料费、空房费等均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开支。凡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参加会议的人员途中只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发给住宿费,凡乘坐飞机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再发给任何途中补助。
一、员工出差餐费补助标准 员工的出差的餐费补助没有统一的标准,由不同的公司结合其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有相应的规范,企业制定餐费补助标准时可以参考国家工作人员的补助标准。一般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差至青海、青海的,伙食补助费为每天120元;出差至其他地区的,伙食补助费为每天100元。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二、公司HR还能收集职工个人信息吗 劳动人事管理中,企业可能在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员工个人信息,对员工使用的电子邮箱、工作电脑等调查取证。对于员工部分个人信息,企业有权合法收集。但对于部分员工个人信息,企业则无权收集。 “取得员工的事先同意”最大限度的减低企业侵犯员工个人隐私的风险。因此,企业可以未雨绸缪,在规章制度中设置专门的“员工个人信息”章节,对于员工个人信息范围、使用途径、电子资源使用、离职员工个人信息管理等作出全面的规定,提高企业在员工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存储、传输等方面的合规性。 三、什么是员工个人信息 员工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员工身份或反映员工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具备两个特征:可识别性,即通过该等信息可识别出特定的个人;关联性,即信息与特定个人紧密相关,基于特定个人的存在及其行为产生。员工个人信息通常包括员工个人基本资料及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等)、个人健康信息(如就医记录、检验报告、传染病史等)、个人教育工作信息(如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个人上网记录(如网站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点击记录等)、个人常用设备信息、位置信息等。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 3.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 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费开支标准 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仍严格按照京财行(1992)1384号文件第二条执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市级单位经局级领导批准,区、县级单位经区、县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及各单位召开的订货、配件、物资分配、产品验收、鉴定、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原则上应由主办单位统一支报。如主办单位无法报销的,凭主办单位开具的收据在包干范围内据实报销。有关会场租赁费、会议公杂费、材料费、空房费等均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开支。凡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参加会议的人员途中只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发给住宿费,凡乘坐飞机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再发给任何途中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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